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提高我省中等职业学校管理水平,切实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和学历证书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和证书管理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国家级、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的深入推进,我省中等职业学校管理工作逐步得到加强,管理规程等规章制度不断完善。2010年,省教育厅印发了《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陕教职〔2010〕32号),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和学历证书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但在实际工作中,中等职业学校不同程度地存在学籍和毕业证书管理不规范、措施不到位,部分中等职业学校违规注册双重学籍套取助学金、在学籍信息系统中注册新生或对学籍变更处理不及时、为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办理学历证书等问题,特别是一些学校管理不规范,责任心缺失,违规注册双重学籍套取国家助学金的问题时有发生,有的还很严重,这些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中等职业学校的质量提升及职业教育良好的社会声誉。因此,必须加大力度,加强管理,严格规范,增强职业学校科学管理能力。学生学籍注册是实施学历教育的基础和前提,学历证书是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规格和质量的重要标志和体现。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和学历证书管理是有效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的基础性工作,对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严格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和审核程序
(一)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和审核采取分级审核、分级负责的原则。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以及省教育厅批准设立、管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审核部门为省教育厅;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及职业高中学校学籍审核部门为各市教育局。
(二)按照省级有关部门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定录取的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户籍簿,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到学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新生在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后取得学籍。学校统一编排学生学号,并核发教育部监制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证》。
(三)学校应当将新生基本信息及时输入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学籍系统”),同时对其他年级学生学籍变更、异动(包括转入、转出、留级、休学、退学、注销、复学、死亡的学生等情况)信息进行及时维护,由学籍审核部门审核后在学籍系统中予以确认通过。
(四)新生学籍录入学籍系统每年截至时间为春季学期4月30日,秋季学期11月30日。学籍变更、异动信息务必于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上报学籍管理审核部门。
(五)为确保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系统中的信息真实性,省教育厅委托河南职成教育网,前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统一采集新生学籍照片,作为学生学籍信息的重要依据,录入学籍系统。各学校不得自行采集新生学籍照片上传学籍系统。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学籍审核部门,也要采取统一采集学生照片的办法,确保学生学籍信息的真实性。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照片统一采集时间每年由省级学籍审核部门通知,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及职业高中学校学生学籍照片统一采集时间由市级学籍审核部门通知。学生学籍信息照片统一采集办法省教育厅将另行公布。
(六)学校办理学籍审核:
1.新生报到结束后,学校立即将新生基本信息录入学籍系统,同时填写《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年( )季新生学籍信息录入学籍系统登记册》和《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学籍信息录入学籍系统花名册》(简称“学籍信息审核表”);
2.河南职成教育网按照学籍管理部门时间安排到学校统一采集学生学籍信息照片;
3.学校按照《河南省职业技术学院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录取新生名单》(简称《新生录取大表》)核对“学籍信息审核表,确保“学籍信息审核表”中的学生在招生部门全部办理完录生手续;
4.学校携带核对的学籍信息审核表(一式三份,由学校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学校学籍管理部门一份,存档一份,学籍审核部门备案一份)和招生部门办理的《新生录取大表》,报学籍审核部门进行审核;
5.河南职成教育网将学校上报的“学籍信息审核表”(电子版)与学籍系统中的信息及在学校采集的照片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在“学籍信息审核表”中照片采集确认栏签字确认后,学校报学籍审核部门审核签字;
6.学籍审核部门签字确认后,照片采集人员按学籍信息审核表的学生名单将照片上传学籍系统,同时学籍管理员在系统中确认通过。
(七)学校不得以虚假学生信息注册新生学籍,不得为高职学生、本科学生重复注册中职学生学籍,不得以不同类型职业学校身份分别向教育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注册新生学籍。
(八)取得学籍并在学籍系统中注册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可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免学费等资助政策。
三、明确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书办理程序和办法
(一)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颁发学历证书,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思想品德评价合格;
2.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或修满规定学分;
3.顶岗实习或工学交替实习鉴定合格。
(二)省教育厅将学籍部门审核确认的《学籍信息审核表》数据上传至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认证系统数据库作为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书验印基准数据。
(三)学历证书办理:
1.学校按要求填写《河南省××学校(院)××届毕业生毕业证书验印登记册》和《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毕业证书验印名单》,并通过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认证系统提交毕业生电子信息,学历证书电子认证系统自动核对毕业生信息,毕业生电子信息要与《河南省××学校(院)××届毕业生毕业证书验印登记册》和《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毕业证书验印名单》保持一致;
2.学校将毕业生近期电子照片上传至学历证书电子认证系统,学籍审核部门负责将学校上传毕业生近期电子照片与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认证系统中的原照片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学籍管理人员在学历证书电子认证系统确认通过,学历证书电子认证系统自动发放毕业证书编号;
3.学校通过学历证书电子认证系统打印毕业证书,粘贴学生照片,纸质毕业证书上的学生照片与学校上传学历证书电子认证系统中近期学生电子照片保持一致;
4.学校持《河南省××学校(院)××届毕业生毕业证书验印登记册》和毕业证书前往学籍审核部门办理学历证书。学籍审核部门将上述表格和毕业证书信息与学历证书电子认证系统中的毕业生信息进行再次核对,核对无误后办理盖章验印手续。
(四)鉴于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照片实行统一采集,省教育厅今后不再办理无照片毕业生学历证书缓验印手续。
(五)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书由教育部统一格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监制。
(六)学历证书遗失的,可以由证书验印部门出具学历证明。学历证明与学历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补办学历证明书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河南省职业技术学院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录取新生名单(新生录取大表)本人名字所在页的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2.《河南省××学校(院)××届毕业生毕业证书验印登记册》和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毕业证书验印名单本人名字所在页的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3.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公函,写明性别、出生年月、在校时间、所学专业、学制、毕业证书编号);
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小二寸彩色照片两张。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学籍和学历证书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和本通知要求,建立健全学籍和学历证书管理的相关制度,认真把关,切实落实管理责任,不断加强和规范学籍和学历证书的管理工作。
(二)各地、各学校都要为学生学籍和学历证书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指派专人负责,切实保证学籍管理队伍的稳定,严格审核,规范管理。
(三)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和毕业证书管理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请及时与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赵海龙(省教育厅职成处)
029—88668837
齐博文(河南职成教育网)
029—85417405、68862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