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制度的意见》(教职成〔2011〕16号)、《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职成〔2011〕17号)要求,现就做好“十二五”期间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
1.“十一五”期间,省委、省政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我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教师队伍数量有所增加,结构不断优化,整体素质稳步提升。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做出了积极贡献。截止2012年,省级财政中等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累计投入5000余万元,中等职业教育生师比达到20:1,专任教师中研究生比例提高到4.7 %,教师学历达标率提高到76.8 %,专业教师占到专任教师的57.5 %,“双师型”教师占到专业教师的32%,兼职教师达到3500余人。当前,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进入到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全面提高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的新阶段,对中等职业教育教师队伍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但是我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尚不能适应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教师队伍结构不尽合理,专业教学能力不强,管理制度和补充机制不尽完善。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对于提高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职业教育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要把加强中等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战略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快教师队伍建设步伐,推动中等职业教育科学发展。
二、明确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2.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证规模、调整结构、加强管理、提高质量”的总体要求,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重点,以实施素质提高计划为抓手,以制度和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构建教师培养培训体系为支撑,以完善制度和加大投入为保障,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努力建成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3.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是: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编制管理科学合理,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更加完善,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教师学历层次和专业化水平大幅提升。到2015年,全省重点培养中等职业学校师资的高等院校达到5所,在职教师攻读硕士学位累计新增1000人,培养职业教育本科教师1000人;省、市两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基地分别达到10个,重点培训专业点80个,教师企业实践基地达到15个,培训校长500人次、专业带头人1000人、骨干教师5000人,公共基础课和班主任全员培训;中等职业教育生师比保持在15:1左右;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达到95%,研究生学历教师达到专任教师的10%;专业教师达到专任教师的65%, “双师型”教师达到专业教师的50%以上。
三、加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制度建设
4.推动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编制管理制度。按照教师编制管理规定和中等职业学校办学实际,推动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编制标准,落实教师编制。实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编制的动态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实名编与非实名编相结合、设立附加编等编制配备和管理办法,鼓励中等职业学校在编制控制数以内自主选聘技能型紧缺专业教师,优化教师配置,使教师的类型、专业、层次适应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
5.建立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制度。制定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标准,严格教师任职资格条件,增加职业(专业)工作经历和职业能力要求,将双师素质基本要求纳入教师资格认定和评价体系,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必须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建立教师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制度。建立和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序列,制定体现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职务评聘办法。调整优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结构,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务教师比例达20%以上,积极探索在中等职业学校设立正高级教师职务,提升教师发展空间。
6.健全中等职业学校兼职教师选聘管理制度。制定中等职业学校兼职教师选聘管理办法,在中等职业学校设立兼职教师岗位,拓宽选聘渠道,完善兼职教师选聘程序,实行岗位合同管理,切实发挥兼职教师作用。
7.落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实行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制度,对新聘和调整转岗到中等职业学校任教的教师,进行职业教育政策法规、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实施每五年一个周期的在职教师全员培训,整体提升教师的教育理念和综合能力,累计培训不少于360学时;完善中等职业教育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将专任教师继续教育纳入学时(学分)管理,并作为考核评价和职务晋升的基本条件。
8.建立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制度。加强与行业组织和企业的联系,重点依托职业教育集团成员企业单位,遴选建立一批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发挥和利用行业企业在技术研发、生产设备、企业管理等方面的资源优势,搭建企业优秀生产技术人员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互动交流平台,丰富教师企业实践经验,提升专业实践能力。推行新任教师岗前企业学习实践制度、公共基础课教师和管理人员定期到企业学习考察调研制度,全面落实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实习指导教师每两年到企业实践两个月的基本要求。制定教师企业实践管理办法,完善教师企业实践考核体系,搭建实践平台,推动企业实践制度的全面建立和完善。实施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
四、构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培训体系
9.加快建设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基地。重点支持并依托高等院校、国家级、省级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围绕先进制造业、能源化工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我省中等职业教育重点专业,加强专业及课程和教材、教学和实验实训等资源建设,努力在5所高等院校建成中等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基地。积极探索培养院校招生办法,改革职业教育师范生培养制度,建立职业教育师范生免费教育制度,拓宽生源渠道,建立系统培养制度,提升教师培养层次和质量。
10.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训省、市级基地建设。省级职教师资培训基地要加强管理机构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及专业教学资源建设,规范基地管理、教学管理、学员管理。要有计划地选派任课教师到国内外研修,开发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课程和教材,打造专业培训品牌。省财政重点支持一批省级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开展课程开发研究项目。依托各市职业技术学院及其综合性实训基地,建成10个市级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不断优化基地专业和区域布局,面向公共基础课教师和辖区内重点特色专业开展培训。
11.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快建设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培训信息管理资源平台和信息网络,形成融学历提高、教师培训、企业实践、校本培训“四位一体”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培训信息网络体系,实现教师培养培训信息资源共享,提高教师队伍建设管理信息化水平。
五、建立中等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
12.建立促进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师德水平工作机制。加强教师职业理想教育,引导中等职业学校广大教师树立职业理想,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增强职业教育的荣誉感和使命感;贯彻《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师德教育,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形成良好的师德风范;完善师德考评制度,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和职务晋升、评优树模的首要内容,把师德建设纳入对中等职业学校的工作考评体系;广泛开展“强师德、铸师魂”教育活动,树立一批师德标兵,带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师德修养和师德水平整体提升。
13.建立分层分类培养培训工作机制。明确中等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实施主体,建立分层分类培养培训管理机制。省教育厅认定中等职业教育教师培养院校,协调招生计划,按照“省考、市选、县用”的原则,拓宽教师入口渠道,普通高校招生择优录取一定数量的职业教育师范生,鼓励综合性和工科类高等学校优秀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中等职业学校任教。深入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加强教师技能培训,加快教师专业成长。重点选派专业带头人参加国家级培训和出国研修,提高专业和课程研发能力,引领中等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继续加强省级专业骨干教师培训,形成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学科)中坚力量;根据中等职业学校管理岗位需求,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管理人员培训,提升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人员素质;围绕区域中等职业教育教师需求,组织公共基础课和特色专业课教师开展市级培训,培植壮大中等职业教育内涵发展的基础力量;强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协调组织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学习实践,增强专业教师实践能力,推进专业能力与就业市场的有机对接,转变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教育质量;广泛开展校本培训,促进专业、课程、科研等资源的有效整合,增强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的能力。
14.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省上设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资金,市、县(区)财政要落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有关经费。各中等职业学校也要安排一定经费用于教师队伍建设。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学费、本科职教师范生学费50%由省财政承担。国家级培训经费由中央财政解决,省级培训由省财政按每人1万元标准落实,市级培训按每人3000元标准,由地方财政和学校共同分担。教师企业学习实践和校本培训经费由办学单位同级财政解决。青年教师企业实践项目,中央财政每人补助2万元,不足部分由省级财政予以补充。
15.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合作机制。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充分调动企业参与教师队伍建设的积极性,共同设计合作方案,开展专业及课程开发、企业技术研发及人员培训全方位合作,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共赢的合作机制。支持鼓励中等职业学校之间及其与高等院校间的教师互派和挂职锻炼等交流活动,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校际合作机制。
16.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国际交流与合作机制。积极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国际交流与合作,省上每年有计划地组织选派优秀管理人员和专业骨干教师出国研修。同时,聘请国外职业教育专家到陕举办专题培训,开展与国外职业学校教师互派交流活动,推进建立国际合作机制。
六、切实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统筹规划和管理
17.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管理,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需要,把教师队伍建设纳入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制订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对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支持配合,强化协调沟通,明确职责分工,夯实工作责任,完善配套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要强化督查,确保教师队伍建设各项政策和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整体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水平。
18.营造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成长的社会氛围。深化中等职业学校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完善具有职业教育特点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以岗定薪,优劳优酬,切实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待遇,激发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开展中等职业学校优秀教师评选表彰活动,实施“专业名师计划”,省上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批省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学科)名师。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师教学能力竞赛活动,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学能力竞赛纳入省级教学能手评选体系。广泛宣传中等职业学校师德标兵、专业名师、教学能手等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成长的社会氛围。
河南省教育厅
2012年12月28日